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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~; G3 y0 l7 D& F" G! K" Q% V% _有的单位在安排2012年工作计划时,既不叫“计划”,也不称“工作要点”,而是叫“意见”,这样确定文种准确吗?8 u0 L, }- d& @, H5 ? a6 w
J& v+ ^ a* h! n! a, F老秘回答:8 \, @% E. x0 _2 p( {6 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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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k5 K9 [$ O" D不准确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》和《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》规定,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。具体地说,意见这一文种面对的是在工作中所遇到的“新”、“大”、“难”问题,对此,不但要进行分析、提出看法,而且要有解决的措施。作为一个单位、地区的工作,既含有“新、大、难”方面的问题,更多的是常规性方面的问题,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的计划安排称“意见”显然不妥,还是应叫“计划”为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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