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局党委研究,报请上级部门同意,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6 V% l" z: {1 r5 v4 L一、职位设置 - [" M+ t8 I& p, [
文秘人员3名,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。
$ o+ H( n. Z! V9 I二、基本条件 $ Y. S J, R. G. U' I
1、思想品德好,事业心强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;
/ T7 M3 Z! w7 c2 a7 q/ |2、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,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; 9 }, H+ r3 F3 T" a
3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(在全国获奖者优先)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* Z5 \2 M9 I: t; c3 q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时间:2011年7月31日),男性,身体健康;
2 ?" e: g9 l" L% o2 X9 e- F, t. U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4 [6 g' i0 U& D w8 c0 D; `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( Y5 \4 n: f, d' {) @9 e
报名时间: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,报名地点: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: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。联系人:仇争,联系电话:8208309。 0 w; L$ ?3 i0 k4 E3 q
四、有关事项 ! y/ l' i0 j! _3 R; o
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、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。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。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。 ( `- T- m5 P5 B4 M7 S$ I o9 L
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|